本文所指的再加工纖維是指利用機械對廢棄紡織纖維進行切割、開松、除塵、梳理以獲得的纖維狀物質。按照有關規(guī)定,再加工纖維禁止直接或間接用于生產脫脂紗布和脫脂棉等醫(yī)療衛(wèi)生用品、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符合GB 18383—2007 《絮用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之4.1.3規(guī)定的除外)、嬰幼兒用品和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及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產品。另外,再加工纖維與一般的紡紗原料相比,還存在著纖維主體長度短、短纖維含量較高、纖維細度差異大、纖維品種多、強力較低、質量不均勻、可紡性相對較差等特點。
1 再加工纖維的應用
1.1 作為填絮料使用
對于一些質量較差、長度較短的再加工纖維經過適當處理后可做非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填絮料,用作隔熱層、隔音層。如在農業(yè)上,將非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覆蓋在蔬菜花卉大棚上,可達到保溫的效果。
1.2 作為紡紗原料生產紗線
可以利用摩擦紡、環(huán)錠紡、轉杯紡、平行紡、氣流紡等方法進行紡紗。摩擦紡是利用機件表面對紗條表面的摩擦作用,使紗條產生捻度成紗的一種方法,此法低速高產,原料適應性廣。平行紡是將短纖維平行排列,不經加捻而由長絲呈螺旋線狀將它們包纏起來的紡紗方法,適合加工廢舊短纖維。
以棉型再生紗為例,在其用途中,1/3用于生產牛仔布,1/3用于生產窗簾和紗發(fā)面料,其余用于生產勞動手套和拖布?;w再生紗多用于生產裝飾布、手套、拖布和填充物等。紗線用途也不同,再加工纖維比例也不同。目前,用于生產牛仔布、襪子等制品的紗線中再加工纖維使用比例一般在70%以下,用于生產工業(yè)用布、窗簾布等制品的紗線中再加工纖維使用比例一般為70%~80%左右,用于生產地拖、手套、 制繩等制品的紗線中再加工纖維比例一般在85.0%以上。通過紡紗,拓寬了再加工纖維合理利用的途徑,提升了再加工纖維制品質量,提高了纖維制品或纖維制品下腳料再生利用的附加值[2]。
1.3 作為原料生產非織造布
由于加工非織造布對原料的纖維長度、性能等要求比較寬泛,再加工纖維中一些長度較短不能紡紗的纖維,可用來制作非織造布。一般再生纖維采用氣流成網、浸漬、干燥制成非織造布,也可采用粘合、針刺等方法生產。加工的非織造布應用范圍越來越廣,可用作鞋帽的襯里、皮箱皮包內襯、沙發(fā)氈墊、隔音層、包裝材料、綠化種植基質等。例如,以純棉再生纖維非織造布為基質,采用粘結復合法生產植生帶,植生帶夾著密集的草種和肥料,可以迅速形成郁郁蔥蔥的草坪,及時收到綠化、美化環(huán)境效果。
1.4 與其他物質制備復合材料,用作汽車內飾材料等
以再生纖維為原料,采取氣流成網工藝成網,在成網過程中需要加入粉末粘結劑。成網后的毛氈通過烘箱固化定型。根據需要半固化的毛氈再加工生產成汽車內裝飾用的各種部件,例如門、頂棚等。汽車不同部位的裝飾材料對毛氈的重量要求是不同的。使用的再生纖維有天然的麻和棉纖維,也有合成纖維,合成纖維主要是聚酯纖維。使用的纖維配比直接影響材料的特性。這種內裝飾材料不僅空隙率高、隔熱隔音效果好,還具有一定的強度,可以根據汽車的內部要求壓制成各種形狀,也可以加入其他材料復合層壓成具有多種功能的復合材料,滿足裝飾、消聲、隔熱的需要[3]。
1.5 用于建筑等領域
純化纖再生纖維非織造布可以替代傳統(tǒng)的防水基材的防水補強材料,具有良好的彈性和低溫柔性,抗老化、防蟲蛀、耐腐蝕,而且工程造價低。用紡織廢地毯加工成的再生纖維可做混凝土的增強纖維,使纖維增強混凝土的抗拉強度和彈性模量有所增加,干燥收縮性能有所提高。纖維摻入質量分數為2%的紡織廢地毯再生纖維對混凝土的增強效果好于摻入量為1%的未經使用的丙綸纖維,降低了成本[4]。廢舊腈綸通過水解方式制成聚丙烯腈-銨鹽,用于野外鉆井作業(yè),主要作用是澆注在井壁上,防止塌方[5]。
1.6 其他應用研究
活性炭為具有高比表面積的吸附材料,被廣泛應用于化學工業(yè)、醫(yī)藥工業(yè)的溶劑回收、氣體精制和分離等。以純棉類再加工纖維為原料,以磷酸為活化劑,采用一步化學活化法制備活性炭。棉纖維的主要組成物質是纖維素,與磷酸發(fā)生酯化反應,有利于形成大量孔隙。通過掃描電鏡可以看到活性炭保持了原料的中空纖維結構,中腔結構的內外表面均分布著孔隙,表面孔隙呈規(guī)則的圓形,主要是中孔。以廢舊紡織品為原料制備活性炭,為廢舊紡織品的處理處置找到一種新的應用途徑,同時為活性炭生產找到了廉價可得、來源廣泛的原料[6]。
2 綜合再利用產業(yè)發(fā)展的建議
2.1 堵疏結合,建立長期有效的質量監(jiān)管體系和監(jiān)督機制
我國廢舊紡織品的回收和再加工利用已經在全國各地形成了客觀存在的產業(yè)鏈,從原料(廢舊紡織品)供應,到紡紗、織造,到銷售、市場應用,一應俱全。浙江省蒼南地區(qū)是全國聞名的紡織廢料回收利用基地,每年處理的紡織廢料可達上百萬噸,有2000多家專門從事再加工纖維的紡織企業(yè),工業(yè)產值超過150億元。廢舊毛紡織品綜合利用的主要地區(qū)集中在江陰、無錫等地,約有200家廢舊毛紡織品綜合利用企業(yè),每年可利用廢舊紡織品15萬噸左右[5]。不過,也存在一些將再加工纖維用于生產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的重點區(qū)域,這些加工點以家庭作坊為主,規(guī)模小、數量多,加工環(huán)境惡劣,產品質量和衛(wèi)生情況無保證。
應建立由政府牽頭,各部門配合,組織各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建立長期有效的質量監(jiān)管體系和監(jiān)督機制。一是,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使”再加工纖維”的規(guī)范管理工作更加科學、合理,在進貨、生產、銷售、運輸、使用等環(huán)節(jié)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查、保證監(jiān)管效果。二是,完善手續(xù),規(guī)范管理?!霸偌庸だw維”的生產是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規(guī)定的,有利于循環(huán)經濟的發(fā)展。因此在管理上不要猶抱琵琶半遮面,應承認該行業(yè)的合法性,完善各項手續(xù),使其合法生產,規(guī)范管理,走健康發(fā)展之路。三是,嚴格按法律辦事,認真履行法律職責,嚴厲打擊制售“黑心棉”的行為[7]。